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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淇:以法律的名义普及科学?-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梦 科学文化人 构建和谐

评何祚庥先生《为什么必须批评而且还要揭露伪科学?》

关键词何祚庥    废除伪科学    伪科学    气功    亩产万斤                                          

 

站不住脚的反“伪科学”理由

——评《为什么必须批评而且还要揭露伪科学?》

金丽

日前,反“伪”派针对废除“伪科学”提法的请求在网络上发表《为什么必须批评而且还要揭露伪科学?》(下称《为》文)一文,它先是一个1万3千多字的版本,此版本结构、逻辑都比较混乱。但时隔不久,作者对此文做了压缩,也调整了一些内容,从结构上讲比未修改前好多了,但在知识和逻辑层面仍然是有不少问题,它的反“伪科学”理由仍是站不住脚的。

一、         对历史的无知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曾针对指责并要求废除中医闹剧的反“伪科学”斗士们的话,指出他们“对历史无知”。

《为》文中称“伪科学或神功异能的泛滥,从来是祸国殃民的根源”,并以义和团事件为例,称倡言通过练气功,可以练出刀枪不入。昏头昏脑的慈禧太后,信以为真,结果惹出八国联军攻占北京的侵略事件。”须知,义和团讲的是降神排刀排枪,并无倡言通过练气功,可以练出刀枪不入”的记载。气功这一名词的普遍使用是解放后的事情了。这还在其次。在义和团一事上,《为》文主要的问题在于把八国联军的入侵归因于义和团运动及慈禧对义和团神功的相信。需知,对义和团的问题是有历史结论的,尽管义和团运动中存在着迷信等问题,但归根到底它是一场群众自发的爱国主义运动,是中国人民顽强地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表现,他们的英勇斗争是50年后中国人民伟大胜利的奠基石之一。此前,有鸦片战争,有英国人的入侵,有英法联军的入侵,有甲午日本人的入侵,这些都与神功异能无关!对落后国家的入侵是殖民者的本性,而《为》文却对此视而不见,把殖民者对我国的入侵归因于爱国群众的自发反抗,我们且不论《为》文的立场如何,这起码也是对历史的无知!

《为》文还提出“伪科学也曾危及我国的经济建设。”并以“小土群”和“亩产10万斤”为例。我们说什么事情都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不能不顾具体事实。以“亩产10万斤”为例,科学家只是计算出“亩产10万斤”的可能性,而没有说经过光合作用必然会取得“亩产10万斤”的结果。固然,科学家没有进行实际考察,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我们也不能过于苛责科学家,他论证的“亩产10万斤”的可能性也谈不上什么“伪科学”。而当时曾有后来成为“反伪斗士”的某官员也曾撰文说明亩产万斤的可能性,这就是他失职了,因为当时的领导层需要他提供的不只是自然科学上的可能性,他有实际考察的义务,而现在的反伪斗士却对此闭口不谈。或许,《为》文的作者忘记了,也是在1958年,《红旗》杂志创刊时曾誓言要“粉碎资产阶级伪科学”。在当时最权威的理论刊物都高呼粉碎“伪科学”的情况下,“小土群”和“亩产10万斤”怎么会出台呢?这恐怕要归结于“伪科学”一词的政治色彩了。可以想象,如果当时谁依据自然科学反对“亩产10万斤”的话(我认为这应属正常的学术争鸣),则他的说法反倒会被打作“伪科学”。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伪科学”之谓实在是个棒子,它的作用就是在于打人,而没有什么积极的作用。不然1958年高呼粉碎“伪科学”者怎么不对“小土群”和“亩产10万斤”提出异议?如无《红旗》粉碎“伪科学”的口号,或许还会有对“小土群”和“亩产10万斤”进行学术争论的好氛围呢!

离开历史背景谈什么“伪科学”是“是祸国殃民的根源”、 “也曾危及我国的经济建设”纯粹是对历史的无知!

二、            对科学思想的无知

《为》文谈到“何谓伪科学?如何区分有错误的科学和伪科学?”时说:波普有一个关于“伪科学”的定义: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理论,学说、观点、……是伪科学。进而得出结论:如果某些人一再把已由科学实践判明为错误的理论、观点、学说、……,一再宣称为“真”科学,这就不能不认为是在搞伪科学了!

我们说,这样的观点是对当代科学哲学的无知。

首先,或许是我们孤陋寡闻的缘故,我们不知道波普在那本著作中给过“伪科学”以这样的定义;我们只知道波普把“可证伪性”作为一种标准为科学与非科学(而不是“伪科学”)划界。如果《为》文的作者能够告知我们文中波普“伪科学”定义的出处,我们将不胜感激;如果作者不能指出出处,我们则可以认为作为《为》文所秉持的基本概念的“伪科学”是虚构出来的,或者是误读的产物。

波普的“可证伪性”理论是说,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是能够被证明是错误的。这种“证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过实践证明其错误,另一种是具备逻辑上的证伪的可能性,即这个理论所描述的内容必须是经验的,而这个理论必须是全称的。也就是说,科学是那些已经被经验证明其错误的,或者有可能将来被证明是错误的理论。恰恰因为这个原因,那些被“科学实践证明为错误的理论、观点、学说”才是科学,而非“伪科学”!

我们说,波普的“可证伪性”理论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它打破了科学等于真理的迷信,从科学思想的角度讲是进步的。但是,那种“打不倒的理论”是“伪科学”的观点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比如,数学的很多命题就是打不倒的。1+1=2是“伪科学”吗?!另外,辩护也是科学家的权利,当何先生提出的“层子理论”遭到质疑时,何先生不也是竭力证明自己被别人视为错误的理论是真科学吗?

《为》文歪曲“可证伪性”理论,而又把“打不倒”当作判定“伪科学”的标准,纯属对科学思想的无知。

三、            对法治精神的无知

《为》文的落脚点在于把恳请将“伪科学”一词剔除科普法定性为“荒唐”,为此,文章不得不谈到法律问题。

针对“伪科学”提法缺乏可执行性的问题,《为》文说,“《科普法》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和《为》文中所介绍的“便于操作的定义”,——“我们所集中反对的是假借科学的名义,宣扬封建迷信,诈骗钱财,坑害民众,坑害国家的伪科学”使得“原则的规定和具体的执行,就此相结合。”

我们说,只有一个行为损害了现实利益,它才是需要被打击的!但这并不是因为它是“伪科学”。比如王洪成案,他被判刑不是因为他搞伪科学,而是经济诈骗。经济诈骗罪在《刑法》上规定有明确的要件。对于损害了现实利益的伪科学行为,我们完全可以依据现有法律进行制裁。并不能因其是伪科学而加重打击。也正是因此,所谓危害社会的伪科学也就不能成为伪科学提法合理存在的理由了。

最近有数位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伪科学是个比较专业的问题,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该尊重专家意见。我们说伪科学的判定问题关键在于科学划界问题,而科学划界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至今科学思想界并无一致意见,在此问题上也从没有什么具有权威意见的“专家”。将此问题交由“专家”解决则无异于让国家公权力介入学术争论,而让“专家”意见与权力相结合本身就是一种权利滥用。这是违背法治精神的。

其实,缺乏可操作性只是“伪科学”提法违背法治精神的表现之一。“伪科学”提法对法治精神的违背还表现在其过分扩大了公权,同时增加了对私权的限制和公众的责任。

法治精神有几个重要内容,它们是法律至上、法律主治、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其中,权力是指公权,权利是指私权,即个人权利。

我们遍观《科普法》,关于权利的阐述只找到了 “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一句。相反,它的绝大部分内容则是在规定义务,第8条对“伪科学”问题的规定在增加科普工作者义务的同时,也宣示了对“伪科学”研究的否定。我们说,科学研究本身是不应该有什么禁区的,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可以研究的,即使是因为某种社会原因而在某时某地不能进行实践,也是应该允许进行理论研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但近年来,往往是一些研究被一些人扣上伪科学的帽子进行批判。我们不知道,这种扣帽子的权力到底是谁赋予的。如果说是《科普法》中的伪科学条款,那么我们说,《科普法》的伪科学条款已经违反了“保障权利”的法治精神,违反了我国根本大法的相关规定。

四、逻辑上的问题

《为》文第一个版本曾引用《红楼梦》里的一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来论证批评“伪科学”的合理性,并说,“一个最基本的理由是:如果以假作真,以无为有”,那么真和有也就不存在了!

在《为》文看来,似乎有真必有伪,有科学就会有“伪科学”。实际上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单从逻辑上讲似乎确实是有真必有假,但是,我们说,对于具体问题,我们不能这样简单地看待。我们的逻辑命题有两种,一种叫做分析命题,一种叫做综合命题。分析命题是先验的,是逻辑永真的,不具有经验事实的意义,只具有形式的逻辑意义。“有真必有假”、“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都是属于分析命题。这样的命题并不能必然地证明“伪科学”提法的合理性。而对于“科学”这样一个抽象的概念,人们本就有不同的解读,如此看来,“伪科学”提法本身也并非天经地义的了。《伪》文如果要论证《科普法》中“伪科学”提法的合理性则还需首先证明“伪科学”提法在逻辑上的合理性,需要给出“伪科学”确切的定义,而不是同义反复的“语词定义”。

总之,《为》文在未能论证“伪科学”提法逻辑上的合理性,给“伪科学”以确切定义的前提下,在对历史、科学哲学不甚了了,乃至误解的情况下提出的“伪科学或神功异能的泛滥,从来是祸国殃民的根源”、“伪科学也曾危及我国的经济建设”的论据皆不能作为论证《科普法》中“伪科学”提法合理的论据,更得不出“必须批评而且还要揭露伪科学”、将“伪科学”一词剔除科普法的请求“十分荒唐”的结论。

(本文承艾瑛先生提出宝贵意见,特此感谢!)

【作者: 金丽】【访问统计:】【2007年03月25日 星期日 20:55】【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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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伪不伪自己知道   2008-08-01 16:55:34   

中科院的人,三分之一是出工又出力,三分之一是出工不出力,还有三分之一是既不出工也不出力

- 评论人:qq   2007-07-31 21:43:49   

ff

- 评论人:知情者   2007-04-01 19:08:35   

何祚庥自己就是搞伪科学的人,他当年批摩尔根基因论,支持李森科。
还有龚育之批判共振论,结果不久鲍林就获诺贝尔奖了。
他还好意思提过去的事,批梁思成的事,我现在都没有看到他的检讨和反省,真是不知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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